接獲這張由台北市民政局藍世聰局長代表柯文哲市長所頒發的獎狀,與有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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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由台北市陳雄文副市長代表郝龍斌市長所頒發獎狀,倍感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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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是一種社會工作,在台北市各區公所為市民提供咨詢時,會發現市民朋友有各式各樣的情況來尋求協助,有些市民朋友的問題其實和法律無關,只是求個心安。有些市民朋友可以不用透過法律程序,事情就可以得到圓滿的解決結果,當然大部分的市民朋友,是因為迫不得已,才來尋求法律的援助。以和為貴,還是台灣社會一種普遍的價值!對於前來咨詢的市民朋友,我經常心存感恩,因為他們提供了寶貴的人生經驗來當教材,使我對於人生的看法能更完整,處理事情能更宏觀,有時候,我也會將之前市民朋友的寶貴經驗分享與其他的市民朋友,希望能透過學習前人的經驗,減少自己犯錯的機會。除了法律意見外,我也經常提供自己對人生看法,來供市民朋友參考,互相交流彼此對人生的看法。希望透過自己小小的努力,能使紛爭少一點!社會詳和一些!能親自從郝龍斌市長手上受獎,是莫大的殊榮,更是一種肯定,期待未來的自己,能對社會及人群有更多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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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見到小S,她已經懷孕,但是看不太出來。雖然上一點淡妝,但是藝人的那種亮眼氣質還是沒有辦法掩飾,這件案子當時很轟動,因為當時某周刊剛進台灣,為了打響知名度,不實報導小S、阿雅及范曉萱,還把錄影帶放在各大電視台聯播,差點危及小S的演藝生涯,好在小S是個很堅韌的藝人,渡過了這一段最難熬的時刻,最後走出自己的風格,大放異采。因為小S比較忙碌,所以我和小S的媽媽徐媽媽接觸比較頻繁,徐媽媽本人是比較感性的人,也十分的漂亮及溫柔,我還記得把所有案件處理完,將賠償支票交給徐媽媽的時候,她給我一個大大的擁抱,對我說謝謝!眼眶還泛著淚,當時我內心其實很感動,但是基於律師的專業形象,所以我並沒有明顯的表達出來。雖然台灣的人很健忘,法院判決後,也沒有再有什麼大新聞,賠償的金額來說對小S也不多,但是這是代表一個公道及交代。對小S來說也是一個噩運的結束,自此小S不管是在演藝及生活都成為公眾羡慕的對象,在與名主持人蔡康永共同主持「康熙來了」之後,演藝事業更達到高峰。近來大S汪小菲結婚,又成一門喜事,也在此祝福大小S及徐媽媽一切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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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憲律師與陶晶瑩991107
素顏的陶晶瑩- 陶子有一種鄰家大姐的親切氣質。初見陶晶瑩-陶子,是因為某周刊不實報導陶子,對於陶子的名譽造成很大的傷害,陶子的形象在演藝圈算是優質,自己也很有才華,主持的功力一流,有不少的廣告商找陶子代言,但是因為這篇報導,陶子幾乎半年沒有廣告,因為之前成功地保障吳宗憲憲哥和小S徐熙娣的權益,陶晶瑩陶子因此委託事務所來為她主張權益。最後,真相大白,法院判決該周刊敗訴。剛好當時陶子的先生李李仁也有一件因該周刊不實報導的損害名譽案件,經過我們的談判,在判決前就賠償和解了。現在的陶晶瑩 陶子靠著自己的努力在演藝圈展現才華,主持星光大道而受到大眾的注目,主持功力更上一層樓,婚姻生活也相當幸福,真的很為她高興。現在的陶子,有了美滿的婚姻和事業,誠心的祝福他們夫妻一切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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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ncy陳仁丰是來自馬來西亞的歌手,在網路上看到李律師的資料後,透過E-MAIL與李律師連絡,詢問有關與經紀公司的合約問題,遂漸與李律師取得連繫,初見Qunicy就覺得他有一種藝人少見的氣質,為人也相當有禮,除了獨特的嗓音外,能夠作詞作曲,自彈自唱更是歌壇少見的才子,但是因為和經紀公司的還有些誤會未能解決,所以與台灣歌迷見面的時間不長。經過法院的三審判決,終於獲得勝訴,確認Quincy與前經紀公司間已經不存在任何的經紀關係。如此有才氣的青年才俊,希望他的星途能夠一路順遂,早日有一個屬於自己的舞台,能夠唱歌給大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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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憲與吳宗憲991107

當本土綜藝天王吳宗憲遇到律師李宗憲,是一件很奇妙的際遇,當時某周刊為了銷售量,把憲哥抺黑,並大肆報導,用以衝高該周刊的銷售量。接觸後才發現私底下的憲哥,很有自己的想法,腦筋非常的靈活,對子女也是很好,如果憲哥當時走的是法律路線,肯定也是一個成功的律師。能夠近距離接觸到本土主持天王吳宗憲(憲哥),是難得的緣份,憲哥對於政治及社會有自己很切實的看法,反應很快,為人很親切,開庭時也完全沒有任何的怯場,應該是平時主持磨練出深厚的功力,這張照片是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前拍的,憲哥說這套藍色的西裝,正顯示出此時的心情,真的是很BLUE,當時的憲哥,流年不太順,事情很多,但是終究雨過天晴,這次的訴訟,經過我們和憲哥的共同努力下,該周刊敗訴了,判決要在五大報刊登道歉啟示,還給憲哥一個清白,雖然正義有點遲來,但該來的還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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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憲律師


學歷:
輔仁大學法律系司法組畢業


經歷:
洪貴參法律事務所 專任律師
聚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專任律師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專任律師
現任:
經兆國際法律事務所 合署律師
信義區公所諮詢律師
北投區公所詢律師
中正區公所詢律師
大同區公所詢律師

TOASTMASTER(國際演講協會)2012春季大會
全國備稿演講比賽亞軍
TOASTMASTER(國際演講協會)2012秋季大會
全國講評比賽亞軍
TOASTMASTER(國際演講協會)2012秋季大會
全國幽默演講比賽冠軍
TOASTMASTER(國際演講協會)2013春季大會
全國即席演講比賽季軍

101年5月   霧峰國中「法律與幸福人生」演講人
101年6月   台北市士林區公所月會

           「法律與幸福人生」演講人

101年7月   霧峰國中「如何學習當個快樂的志工」演講人

101年11月    霧峰國中「法律與幸福人生Ⅱ」演講人


執業專長:
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勞資糾紛、勞工權益、租稅、存證信函、事務談判、事務調解、法律評估、法律諮詢、法律顧問、信託管理、契約審核律師見證、訴狀代擬、債權處理、公寓大廈、投信投顧相關法規、銀行法、遺囑代撰、婚姻關係、親權改定、著作權法、車禍案件理賠訴訟。


代表案件:
台灣蘭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詢顧問
財團法人張釗漢疼痛醫療基金會法律詢顧問
萬達人力開發有限公司法律詢顧問
康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詢顧問
理財週刊法律詢顧問
華信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詢顧問
倫元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詢顧問
財裕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詢顧問
寶成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詢顧問
金寶山法律詢顧問
大都會大樓管理委員會法律詢顧問
富華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捷郵聯遞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台北縣蘆洲公寓大廈管理協會法律顧問
麗寶建設公司法律顧問
富陽四季社區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律顧問
西基電腦動畫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詢顧問
台北市政府法律詢律師
國聯光電經營團隊背信案辯護律師
境外基金「AIIT 」「Aviva」等違法募集案委任律師
中國時報記者妨害名譽案件選任辯護人
3M台灣公司勞務案件委任訴訟代理人
華宇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背信案告訴代理人
大豐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訴訟代理人
石川工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訴訟代理人
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訴訟代理人
民視與新聞局行政訴訟民視撰狀律師
西基電腦動畫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侵佔案告訴代理人
國寶集團「生前契約」案訴訟代理人
三立電視台「台灣霹靂火」「台灣阿誠」節目見證律師
小S徐熙娣控告壹週刊民事求償案件訴訟代理人
吳宗憲控告壹週刊民事求償案件訴訟代理人
陶晶瑩控告壹週刊民事求償案件訴訟代理人
新加坡歌手陳仁丰與唐果經紀公司案件訴訟代理人
潘慧如控告時報周刊妨害名譽告訴代理人
燦坤實業控告蘋果日報求償案件訴訟代理人
福恩樂富違法吸金案業務副總選任辯護律師
華信投資違法吸金案投資人委任律師


著作:
實用稅務月刊第三五五期:
產納稅義務人要如何主張將「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債務」自遺產總額中合法扣除
實用稅務月刊第三五六期:
壓垮股市名人黃任中的最後一根稻草
實用稅務月刊第三五七期:
小心「重購退稅」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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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兆國際法律事務所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16號4樓
            
      忠孝東路和敦化南路交叉口 
      順成西點4樓  捷運忠孝敦化站10號出口
電話:02-27519918分機116

 EMAIL:tzungse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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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老僧 七十年不吃不喝 視頻分享)










書名:不吃的人們
作者:秋山佳胤、森美智代、山田廣夫
出版社:方智
一、曾經有人問過我一個問題,讓我思考良久。
他說:「如果現在世界上流傳了一種疾病,這種病不可能根治,且足以致死,而且會遺傳。得到這種病的人很多,藥廠因為有利可圖,所以研發出了藥劑,但是這種藥劑,只能暫且延緩你的不舒服,也治不好這種病。藥一天要吃三次,不吃會很難受,吃了病也不會好,但是因為得病的人多,所以藥廠有研發出各種好吃的口味的藥劑,讓得到這種病的人吃藥的時候感到愉快,吃藥的過程舒服一些,如果你得到這種病,你會覺得人生是自由和快樂的嗎?」我回答:「當然不會覺得自由和快樂,就算讓我和郭台銘一樣有錢,娶到像林志玲這樣的美女作老婆,要這樣生不如死的活著,還不如早點死了算了。」,他看著我,笑容有些詭異,他笑著對我說:「其實你已經得到這樣的病了,你知道嗎?」,在我還搞不清楚狀況,帶著懷疑的眼光看著他的時候,我這個朋友公布了答案說道:「這種病就是『飢餓』,而每天吃三次藥,就是我們每天吃的三餐。所以在佛經中對我們吃的食物也稱之為『藥石』,意思是說,餓是一種病,要靠食物醫治的意思」。我說:「你說的道理我很難反駁,但人要吃飯才能活著,也是沒辦法的事,既然生之為人,無法改變,也只能接受了!」,但是我心中萌發一個念頭:「如果人真的能不吃而活著,人生真的好自由,去哪裡都可以活下來,要去哪裡就去哪裡,多好!但這應該是人不可能做到的事吧!」
二、後來在無意中,看到在上面youtube視頻的新聞報導,提到印度有個82歲的老僧已經70年不吃不喝,不需要排泄,沒有任何不適症狀,腦中的活動像25歲的年輕人一樣,印度軍方為了考證和研究,真的把這個老人關在醫院裡,沒有提供食物和水,就這樣觀察了15日,後來的結論只有四個字「不可思議」。那時候,我心想:「哇!所以不吃不喝是可能的!現在食安問題這麼嚴重,吃也死,不吃也死!如果不靠吃而活,就真是太棒了!」,但我又想:「但是這應該只是個案,而且非要有非常嚴格的修行不可。我只是凡夫,面對這種要上刀上下油鍋的極苦修行,應該撐不了幾天,這對我來說應該只是個遙遙無期的夢吧!」所以看完這個新聞之後,也就像其他的新聞一樣,擱在心靈的某個角落,慢慢淡忘了。
三、直到最近到書店的時候,無意中看到這本書「不吃的人們」,這是三個日本人寫的書。重點是,這三個人都不是退隱山林的苦行者。目前一個從事著作權法律師的工作,一個是針灸治療師,一個是成立「不食研究會」積極推廣少食生活。這三個人就像我們一樣,是一般生活在社會上的人。這三個作者分享自己的實際生活,幾乎不靠吃食物,就能好好活著。
  吃對他們來說,就只是一種活著的「嗜好」或是「體驗」,而不是支持生命的基本需求。書中介紹他們三人如何進入一個「不吃」的世界裡,三人的經歷背景各有不同,進入「不吃」世界裡的過程也不同,但是他們共同的點就是,他們相信,人是可以直接取用充滿在世界中的能量,而不需要透過攝取食物來轉化身體需要的能量。而這種可以直接取自於天地間的能量,在中國稱之為「氣」、在印度的吠陀哲學稱之為「普拉那」(Prana)(意旨流遍宇宙之維持生命的能量,神聖的愛流Divine love flow)
四、如果能進入「不吃」的世界,那人生就太美妙了。除了省錢,最重要的是可以多出很多可利用時間。算一算,每一天花在吃三餐的時間,加上吃完飯後頭昏腦脹,還要休息的時間,一天最少有四小時。如果能省下這些時間,這一輩子能多出個好幾年,這樣的結果,當然是很誘人的,但是怎麼做到,才是真的關鍵!把書看完之後,作者們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不吃」的世界,是不可用現在科學邏輯去理解的,只能「相信」,相信什麼呢?相信「自己」的身體是可以直接從周遭中直接攝取能量,相信「宇宙」有著無窮能量供我們取用。
但是作者們也不建議冒然一下子就不吃,他們都是一餐一餐的減量下來,讓身體慢慢熟悉能量轉換的過程。作者甚至建議讀者設定「十年」的時間,以一天一餐,「少食」為目標,而不是以「不食」為目標,等到身體到達可以自外界直接攝取能量的狀態,「不食」就是順水推舟的事。
五、就我自己的親身體驗,因為工作的關係,每次中午外出覓食,最少花一個小時,吃完之後,回到辦公室,昏昏欲睡,又要再花三十分鐘休息,休息之後又要再花三十分鐘清醒。清醒之後的工作效率還是很差,所以我決定調整自己的作息,先從不吃中餐開始。
不吃中餐,剛開始會有些不習慣,中午會有飢餓感。雖然有飢餓感,但頭腦的狀況是十分清晰,而且飢餓感真的沒這麼可怕,跟吃完飯後的昏沈感比起來,要好得多了!只要身體適應之後,就慢慢習慣了。我自己感覺工作效率提高至少二倍以上,因為中午的二小時省下來,不用睡午覺,所以下午就可以提早把預定工作作完,提早下班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也因為只吃二餐,身體的負擔減輕了,會有輕盈感,晚上睡眠時間也比以前少了些,但是睡眠品質是更好的。真的有自由度感增加的幸福感。
六、或許各位好朋友,看完這篇文章後,會有躍躍欲試的衝動,建議您去把這本「不吃的人們」買來看看,參考三位作者的實際經驗,再決定適合您的方式及時程。因為每個人會有不同的生理節奏,如果您打算開始「不吃」的人生,最好不宜操之過急,而是以循序漸近的方式,以「少食」為目標,讓身體有時間去作能量轉換過程,可以先從減少一餐作起,一步一步來,就算我們只是減去三餐的中一餐,一輩子除了可以省下很多錢,最重要的可以省下很多年,相信對您人生,絕對會有翻天覆地的重大的改變!

法律達人  保障眾人
李宗憲律師
電話:02-27519918分機116
http://www.tzungsen.com
E-mail:tzungsen@gmail.com
事務所:經兆國際法律事務所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164
專業項目:
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勞資糾紛、勞工權益、租稅、存證信函、事務談判、事務調解、法律評估、法律諮詢、法律顧問、信託管理、契約審核律師見證、訴狀代擬、債權處理、公寓大廈、投信投顧相關法規、銀行法、車禍案件理賠訴訟。
經兆法律   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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